温馨提示:
一、请您在点击“提交”前,认真核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业务的受理网点以及办理时间,其它网点或其它时间均不能使用该预约信息办理单位账户设立业务。
二、如因故未能按预约时间办理,或需更改预约时间或预约网点,请重新预约。
三、办理单位账户设立业务请带齐相关资料: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一式一份;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