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帮助缴存人家庭提高居住水平,9月8日36365发布实施两项有力措施:一是缴存人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二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即可提出提取申请。
这两项措施的实施将有力地支持缴存人租房或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为缴存人提高居住水平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具体操作请详见36365网站《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的办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