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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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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告
关于向广州壹优纸业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办理开户缴存登记通知书的公告
[2017-12-2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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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壹优纸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至今未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督登责字
〔
201
7〕163-1
号
《责令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以及设立账户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
你单位对《责令通知书》有异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
36365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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