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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信息
标 题: 广州本地集体户口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后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18-01-22
内容描述: 广州本地集体户口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后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处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18-01-22
回复内容: 您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4项为部分提取,5-11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http://www.lwhay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7-11-08/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https://gzgjj.gov.cn/wsywgr/)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lwhay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ba38c42013ba7517b9b0001/2015-12-02/article_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html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http://www.lwhayj.com/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
另:36365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另:若您是以个人名义开设自愿缴存账户,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自愿缴存人员个人账户连续半年未发生汇补缴业务的,可根据个人实际登陆“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填妥相关提取信息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到中心前台办理。
自愿缴存人员办理提取的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任意一家。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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